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也带来了税收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包含中国在内的包容性框架中137个国家(地区)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宣布就新的“双支柱”国际税收规则达成共识,涉及重新分配征税权和设立公司所得税的全球最低税率,将对各国税收制度、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和企业跨境投资产生深远影响。以此为研究主题,半岛平台《2020-2021中国税收发展报告——数字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变革》分析了全球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税收挑战的主要表现以及国际上应对数字经济的单边和多边税收方案,并探讨了我国未来税收优化的方向。
2021年12月4日上午,半岛官网召开线上“数字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变革”研讨暨《2020-2021中国税收发展报告》发布会,邀请了该领域的多位专家进行了精彩点评和分享,240多位听众参会,央广网给予同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会议由半岛官网院长白彦锋教授主持。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海涛教授致辞,他指出《中国税收发展报告》是我校财税学科一个标志性的成果,希望凝聚各方智慧,在全球税收治理中发出更多中国的声音,并对大力支持帮助我校财税学科发展的领导专家表示感谢。中国税务出版社副总编辑王静波对新书发布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化与中央财经大学交流合作,聚焦数字经济下税收治理的焦点难点,结合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方面开展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税收改革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半岛官网副院长何杨教授对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哪些税收变革、国际税改和国内税制如何协调两大问题,报告从六大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我国与世界数字经济发展概况,二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税收挑战,三是应对数字经济单边措施及其影响,四是OECD数字经济国际税改的理论争议与主要内容,五是数字经济国际税改多边方案的背后博弈,六是我国应对数字经济国际税改的原则和政策建议进行了深入介绍。
在研讨阶段,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谭珩提出,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国际税收问题,必须从描述数字经济税收是什么转向数字经济税收应当是什么,即必须着眼于税收的有效治理。所谓有效税收治理,就是既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又能够确保各国政府公平合理地从数字经济的发展中获取税收收入。而研究有效的税收治理制度,不能就税收谈税收,必须从基本的经济社会制度入手,研究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基础管理制度,如数字关境,对跨境经营者进行市场准入和注册登记等制度。必须先从国内的制度建设做起,各国的国内税收制度是研究建立国际税收规则的基础而不是相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冯俏彬研究员以“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为题进行分享,从生产要素-经济产出-税收制度的逻辑体系为分析数字经济税收问题提供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围绕“对谁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提出前瞻性地建设适应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税收管辖和税收分享机制。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邢丽研究员聚焦于数字化转型的税收问题,基于我国国内税制视角,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我国税制面临挑战、国际税收规则重塑对我国税制的影响、我国税制改革原则和未来改革方向思路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教授演讲主题为“税收优惠、财政激励与收入质量”。她从国内产业结构和税收结构是否匹配入手,运用详实的数据,分析了数字经济产生的新型价值创造方式、数字经济带来的产业集聚对税收在地区间分配带来的深刻影响。“双支柱”国际税改对于我国梳理财政激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适应国际税收规则应用“有为政府”来推动“有效市场”的建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关注于新的“双支柱”国际税收规则对我国的影响。针对“双支柱”方案设计和落地中存在的“繁、难、悬”问题,从我国发展实际出发,朱青教授表示既要考虑中国国情,也需要进一步关注还未公布的技术细节。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杜莉教授分享主题为“全球最低税规则(支柱二)对中国企业的挑战和应对”。她对“支柱二”方案下确定企业补征税款及其纳税地的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就企业在我国的税负高于或低于最低税率时,各国采用或不采用“支柱二”下的所得纳入规则和低税支付规则的影响进行了全面讨论,指出“支柱二”不一定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但规则本身的复杂性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建议企业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最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段炳德研究员落脚到为国际数字税收改革提供中国方案,再次强调积极参加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重要意义,提出应该以反避税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我国在数字经济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
自2010年开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发起《中国税收发展报告》,围绕重大税收问题,每1到2年发布一次,2016年半岛平台成立后继续坚持组织力量编写《中国税收发展报告》,迄今为止已经发布六本报告。学院将继续深化税收领域的研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团队,充分发挥高校理论研究、政策建言、人才培养的重要功能作用。
(注:观点已经发言专家审核。)
【撰稿】张弛、何杨
【审核】白彦锋